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2号

   发布日期: 2010-12-21 08:00:00  文章来源:国家工商总局-行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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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

  52 

  

  

  按照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1028号)要求,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决定废止以下2件规章。

  1.《经济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办法》

  2.《商品展销会管理办法》

  自公布之日起生效。

  

        局长 周伯华

年十一月三十日 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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